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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比赛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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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和老李头要去南方一座省会城市参加决赛,班里的人都异常激动,好像我拿了一等奖和他们也拿到了一样。楚文薇眨着眼睛给我说别紧张,要是你比赛,肯定能行。你和那些别人不一样,他们就是陪你去考的。

我当然和他们不一样。他们是费劲学才会,我是一学就会,老师讲完一遍他们能举一反三,我能举一反五。

我不如我哥好看,但是放在一群脑门冒油,眼镜片比我爹喝的酒瓶子底还厚的尖子生中间,我绝对算得上是“出水芙蓉”。

嘲笑别人的长相是不对的,我只是实话实说。

在这个以分论人的学校,只要学习好,就算品质稍微差一点,也会有人敬佩你,比如邹清。学习一塌糊涂,长得惊天动地,会处关系交朋友,为人正直仗义,也会有一群人围着你,比如我哥。中等偏上的长相,学习出类拔萃,还喜欢帮同学讲题,那你就比人民币还好使,比如我和高景行。

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笼罩在高二十九班的上空,我甚至感觉班里每个同学都想给我输脑细胞。他们摩拳擦掌,在班里敲桌子拍板凳,我都怀疑我要去的不是智力比赛而是体育竞技。一个个叫嚣着要把高三年级级草高景行比下去。

这根本不用比,一开始他就输了,因为他上高二的时候连复赛都没进,当时我总分比他还多0.5。

一般这个时候,我哥都不会在教室,否则别人拿我和他比,我俩谁都不好看。他很有自知之明,每次都会偷偷溜走。

我妈最近精神状态不好,他干脆请了假在家陪她看店。比赛要去五天,我哥说你照顾好自己。我说你照顾好咱妈。

我躺在躺椅上看我哥给我收拾背包,其实没什么好收拾的,我除了书根本没什么别的东西。我哥还要给我带水果,我说我是去比赛不是去野餐,他才把三四个苹果从包里拿出来。

我哥收拾完蹲在我身边捏我手指说:“你回来的那天下午我去接你。”

我又开始心率不齐,心脏无规律的跃动。他下垂内双的狗狗眼上,睫毛又长又翘,薄唇张开又闭上,热气在我小手指停留,以至于他后来又说了什么我根本没注意。古铜色的皮肤在灯光下显出几分他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俊美。

我俩是双生子,可我比我哥白很多,没有他结实,也没他高,没有一头卷毛。这就是遗传的魅力,我随我妈,他随他爸。

我突然想狠狠的掐他脸,把他的脸掐红掐紫,给他留个记号,最好在我回家之前都不要消。让他的女朋友们看见再吵一架,省得他在外面鬼混,恶心我。

但是我又舍不得他这张俊脸,于是我选择咬他脖子上的大动脉,看看这个人的血是不是蓝色的,怎么那么会勾引人。

我抓着他的肩膀开始咬,像《动物世界》里的鬣狗,只不过我的猎物是一只满头卷发的公狮。我哥拽着我的手指转来转去不停摆弄,任凭我咬。我抱着他的肩膀啃来啃去,口水从他的锁骨滑向胸肌。

我吸溜着口水欣赏我的杰作,我哥还在玩我的手指。我抽出手推了他一把,上楼睡觉。

我讨厌我哥,我除了脑子好用,哪都比不上他。但他又是个傻逼,我居然被一个傻逼比下去,我不服。

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,但喜欢不用。因为一旦你可以在一个人身上找到喜欢他的理由,那你在另一个人的身上也能找到。那就不能叫喜欢。

所以我讨厌的人很多,却没有一个喜欢的。

楚文薇很可爱,班里男生女生都这么说,我也觉得她可爱。可是其他的女孩子也都很可爱,惹急了骂脏话的她们也很可爱。

但我不喜欢楚文薇,我可以说我爱她,但是不会说我喜欢她。

喜欢是自私的占有,爱却很博大。我说我爱我的祖国,爱这个世界,爱他们不一定要占有,爱他会给他自由。

喜欢不一样,我喜欢什么我就要完整的得到他,从头到脚,从他剪下的头发丝到留长的脚指甲全都要属于我。他的眼睛不能看别人,心里也只能有我,如果他变心了,我就要把他做成标本藏在阴冷的地下室,只有我才能观赏。

我不能独享楚文薇或者其他女孩,她们很可爱,应该在外面快乐的跑啊跳啊,被很多人欣赏。

更重要的原因是,我觉得在床上她不会让我打她的屁股,我也不能打女生。估计打了她,会哭的梨花带雨,没完没了,这样就不可爱了。

不能打屁股的做爱,没意思。

打我哥的屁股才有意思,因为他不会哭,我要一直把他打到哭,证明我是能驾驭他的唯一胜利者,然后丢掉他,寻找下一个玩具。

我小心翼翼的修理我的玩具,时刻提防自己的力量,我害怕一不小心把他弄散,拼不回来。但我哥好像真的不会哭,刚刚咬他咬到我嘴里都有血腥味,才松口,他也无动于衷。他不害怕我把他折磨死,反而一次次接近我。我想我的血液里可能有苗疆女子的基因,上辈子给我哥下了蛊,让他对我死缠烂打。

我一度怀疑他的泪腺坏掉了,所以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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